法律-全国人民代表大会

1.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:在我国,一切权力属于人民,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
机关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,因此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
最高权力机关,同时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,因此全
国人民代表大会还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。
2.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(关于法律方面的权利):一共有三条。
    (1)修改宪法;监督宪法的实施:此处一般与全国人常的职权放在一起进行考查。
        ①修改宪法的权利:属于全国人大的职权。
        ②解释宪法的权利:由于解释法条是非常耗费时间的事情,因此解释宪法的权利属于全
国人常的职权。
        ③监督宪法的实施: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常都可以进行监督,因为开会的时候需要监督,
闭会的时候也需要由全人常进行监督,因此二者都可以监督宪法的实施。
    (2)制定和修改刑事、民事、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: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
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。
        ①考试时,会将其与全人常放在一起进行考查,问哪个制定的是基本法、哪个制定的是
非基本法,即全人大制定的是基本法、全人常制定的是非基本法。
        ②基本法:比如我国的民法总则、刑法、选举法、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,这些都是关系
到整个国家生活的法律,因此这些法律都由全人大来制定。
3.我国宪法的修改程序(考点):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,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。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人事任免权(关于人事方面的权利):三席三高三提名。
    (1)三席:主席、副主席、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。比如习近平主席是由全国人大选举
产生。
    (2)三高: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。比如
杨晓渡同志是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,就是由全人大选举产生。
    (3)三提名:根据主席的提名,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,主要为了保证主席和总理的
政见和战线是统一的,因此在此增加了提名程序;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,决定国务院的其
他人,为了保证国务院的政见基本统一的;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,决定军委的其
他组成人员,为了保证军事的统一。坑:全国人大有权选举产生国务院的总理(错误),原
因:全国人大不是选举产生国务院总理,而是根据主席的提名,决定了国务院总理的人选。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重大事项决定权:第(3)(4)(5)条在考试题中,出现的频次相
对较高。
    (1)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:比如我国的“十二
五规划”和“十三五规划”,都是关系到全国发展、全民利益的,因此这些重大事项就需要
由全国人大负责。
    (2)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:预算说白了就是关于钱的问题,
即怎么花钱的问题。国家的钱来自于全体人民,这个钱怎么花就需要全国人民说了算,因此
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进行决定。
    (3)批准省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,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:省、自治区
和直辖市都是省一级,建置指要不要设这个省的问题,比如之前重庆是市一级,后来重庆被
设立为直辖市,相当于省一级,当年就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来设重庆这个直辖市的,
因此省级建置归全国人大;特别行政区(香港、澳门)虽然实行一国两制,实行高度自治,
但是从级别来看相当于省一级,因此第(3)条和第(4)条都是关于省级的建置问题。
    (4)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:指我国要走什么样的路线,我国是走战争的路线,还是
走和平发展的路线,这个路线涉及到整个的国家安排,也是关系到全国的根本利益,因此这
种事情也是由全国人大来决定的。
1.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权:可以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
的决定。题目在考试时,就考查“改变或者撤销”这六个字,考查是能改能撤,还是只能撤
销,此处涉及到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常的关系问题,全国人常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,意味着
二者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上下级关系,如果下级犯错了,上级是想改就能改、想撤就能撤
的,因此全国人大可以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常不适当的决定。
2.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其他职权:兜底条款,没有什么实际含义,考试题也不会考查。
监督修宪制基本,三席三高三提名。
计划预算战与和,改撤人常省建置。
3.口诀:老师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总结成了四句话,大家只要记住这四句话,在
考试题做题过程中,套用这四句话来和选项进行对比即可。
    (1)监督(监督宪法的实施)修宪(修改宪法)制基本(制定基本的法律)。
    (2)三席(国家主席、副主席、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)三高(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、
最高人民法院院长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)三提名(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,决定总理的人
选;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,决定国务院的其他人选,如副总理、国务委员等;根据军委主
席的提名,决定军委的其他人选)。
    (3)计划(国民发展计划)预算(预算和预算的执行情况)战与和(战争与和平问题)。
    (4)改撤人常(改变或者撤销人常不适当的决定)省建置(省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
置,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问题)。
4.考试题做题过程中,如果遇到考查全国人大职权的,就用口诀去选择,如果发现在这
个口诀里,那么这个选项属于全国人大的职权,如果发现不在这个口诀里,那么就不属于全
国人大的职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