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-刑罚的执行

【解析】
1.减刑:人在监狱表现很好,少蹲两年,提前放出来。
2.四类犯罪分子可以减刑: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。
3.减刑的条件:有悔改表现(在里面表现好、认真接受改造,痛下决心好好做人),或
者有立功表现的(监狱中有发明创造,坚持正义、阻止犯罪、揭发犯罪)。

减刑的限度与幅度(重点):
    (1)减刑实际执行的刑期的限度。比如:某人 10 年有期徒刑但是减刑后到了 10 个月
就被放出去,此时不合适、不严肃,法律没有震慑力。
    (2)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的,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 1/2。比如:张某被判处 10
年有期徒刑,至少要在监狱中蹲 5 年才能重获自由、减刑出狱;如果判处无期徒刑的,不能
少于 13 年。
1.假释:附条件的提前释放。比如:某人被判处 10 年有期徒刑,蹲了 6 年后假释,从
监狱中走出来,但是出来后的头几年需要接受考验,相当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,假释即假装
释放。
2.减刑和假释:被减刑的人从监狱中出来后恢复自由,没有人再考验他。被假释的人虽
然从监狱中出来,但是需要接受考验。
3.假释的对象: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。
    (1)减刑针对四类人: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。假释没有管制和拘役,原
因:管制是在外面待着,不关押,假释也在外面所以没必要进行假释;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,
数罪并罚最长时间不超过 1 年,时间较短没必要进行假释。
    (2)假释的条件(了解):认真遵守监规、认真接受改造、确有悔改表现,不会再危害
社会。
4.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,执行原判刑期 1/2 以上,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,实际
执行 13 年以上,才可以假释。比如:10 年有期徒刑,至少在监狱中 5 年才能假释出狱;如
果被判处无期徒刑,实际执行 13 年以上才可以假释(数字和减刑的一样,两者对应的刑罚
不同,比对记忆)
1.累犯:一个人一辈子至少犯两次罪才可能构成累犯,只犯一次罪不成立累犯。之前犯
过一次罪又犯罪了,此时放在外面假释会非常危险,所以法律规定只要是累犯不能假释。
2.因故意杀人、强奸、抢劫、绑架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
罪被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不得假释。注意:同时满足两个条件,
重罪+10 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,二者是“且”关系,缺一不可。
3.判断:
    (1)如果某人故意杀人被判处 7 年有期徒刑,可以假释。故意杀人罪满足条件一,7 年
有期徒刑不满足条件二(被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),所以可以假释。
    (2)某人犯贪污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,可以假释。12 年符合 10 年以上的条件,
但是贪污罪不符合条件一,不满足禁止条件,可以假释。
    (3)某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,后来表现好获得减刑,减刑后再蹲 9 年
可以出狱,此时不能假释。10 年以上是指被判刑时,时间不符,而且罪名符合,不能假释。
假释的三种结果:如果某人被判了 10 年有期徒刑,6 年后被假释,剩下的 4 年为考验
期。4 年内的表现不同,结果不同:
    (1)如果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,表现很好,4 年后视为原判刑罚执行完毕,即不需要
回去、恢复自由,没有人盯着。
    (2)表现不好,不经报备批准胡跑乱串,此时撤销假释,执行剩余刑期(4 年),在外
面逍遥自在的时间不算在内。
    (3)考验期内犯下新罪或者发现漏罪,撤销假释,数罪并罚。新罪:假释出狱后又跑
去犯罪,犯的罪为新罪;漏罪:10 年有期徒刑之前的罪没有被发现,后来被发现的称之为漏
罪。新罪/漏罪的刑期和剩下的刑期进行数罪并罚,法官确定一个新的刑期。